1總則
1.1 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廢物的管理,防止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身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公司實際情況, 特制定本制度。
1.2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3 范圍及術語
1.3.1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暫存、出庫、運輸等活動。
1.3.2術語
(1)危險廢物: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2)危險廢物貯存: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3)貯存設施:指按規定設計、建造或改建的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廢物的設施。
(4)危險廢物暫存:指危險廢物在綜合利用、轉移、處置前集中貯存設施。
(5)容器:指按標準要求盛載危險廢物的器具。
1.4危險廢物的管理
1.4.1 危險廢物的收集、暫存、轉移等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
1.4.2 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暫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1.4.3 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縣環境保護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1.4.4 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1.4.5 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暫存、轉移、處置;
1.4.6 需要轉移危險廢物時,必須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未經批準,不得進行轉移;
1.4.7 禁止將危險廢物轉移至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
1.4.8 運輸危險廢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
1.4.9 制定危險廢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并報縣級以上的環境保護部門進行備案,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管理臺帳;
1.4.10 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受
調查處理;
1.4.11 禁止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
1.4.12 各部門在進行日常檢查時, 發現有違反危險廢物管理規定行為者,將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對違規者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部門處理。
2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制度
2.1遵循環境保護"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的工作方針和"三同時"規定,做到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同步設計規劃、同步建設實施、同步竣工驗收,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有機統一。
2.2公司負責人是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全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并引導其穩步向前發展。
2.3設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各部門領導組成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司的各項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決策、監督和協調。
組 長:總經理
副組長:副總經理
成 員:環保主管、生產主管、各生產業務部門。
2.4環保崗位是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歸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標和任務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
2.5生產部對本單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各班組必須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部門管理工作中。
2.6公司員工應自覺遵守國家、地方和公司頒發的各項環境保護規定,穩定生產裝置長周期生產,減少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產生。
2.7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頒布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積極參加與公司有關的環境保護工程項目建設。
2.8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
2.8.1禁止向環境傾倒、堆置危險廢物。
2.8.2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貯存、轉移、處置。
2.8.3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轉移應當使用符合標準的容器和包裝物。
2.8.4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2.9危險廢物轉移單位不得轉移沒有轉移聯單或者與轉移聯單不符合的危險廢物。
2.10公司應當制定危險廢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進行事故演練。發生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公司應當按照應急預案消除或者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2.11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停車和處理緊急事故過程中,密切配合生產單位,安全、有效地處理好危險廢物的回收與暫存,杜絕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2.12對于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公司應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三同時"制度,以及國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頒布的相關規定,嚴格把關,防止新污染源產生。
2.13建立健全公司環境保護網絡、檔案,專人負責各類環境保護統計工作,承擔資料、檔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進環境保護工作。
2.14依照國家節能減排相關政策及要求,公司對節能減排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環境污染事故的單位和個人,將視其情節輕重,追究相關責任。
3人員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責任制
3.1總經理的工作職責
3.1.1總經理對公司環境保護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負責公司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建沒,指導和監督公司環境保護部門的工作。審查和批準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計劃,并監督其實施,審查、批準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文件和各類報表。
3.1.2主持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對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決策,確保公司生產建設與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同步協調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統一。
3.2副總經理工作職責
3.2.1在公司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環境保護職能機構的日常工作,對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公司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2.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總經理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組織開展公司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檔案、臺帳。
3.2.3編制和修定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3.2.4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
3.2.5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3.2.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3.7定期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工作。
3.3設施部經理工作職責
3.3.1在運營總監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主持環保日常工作,對運營總監負責。組織公司員工學習和貫徹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條例和決議,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3.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資源綜合利用、危險廢物污染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運行總監匯報,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控制污染,發展生產。
3.3.3審批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協調其實施。
3.3.4參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實施; 參加工程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
3.3.5組織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調查,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提出調查報告和處理建議。
3.3.6組織開展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保護業務培訓,提高公司員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素質。
3.4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3.4.1全面學習和掌握國家、地方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保護法律、法規;在管轄工作范圍內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法規、上級有關保護規定和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4.2了解和掌握管轄工作范圍的資源綜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現狀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及時向部門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提出對策建議,建立相應的檔案、臺帳。
3.4.3參加編制和修訂公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3.4.4管轄工作范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的會審,工程初步設計審查,監督公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貫徹執行情況,參加工程的竣工驗收,防止新污染源產生。
3.4.5參加污染事故調查處理,提出處理意見。
3.4.6參加業務技術培訓和環境保護管理經驗和技術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和管理能力。負責對員工開展業務、技術培訓,監督和指導其工作。
3.5各班組班組長環境保護負責人工作職責
3.5.1對本部門的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對公司總經理和環境保護部門負責。
3.5.2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和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5.3把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生產、經營管理軌道,做到環境保護管理與生產管理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使環境保護和生產經營同步發展。
3.5.4組織學習公司的有關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
3.5.5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會審及設計審查,監督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防止新污染。對不執行"三同時"規定或達不到"三同時"要求的工程項目,有權拒絕接收和使用。
3.5.6主持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污染物治理工作,負責本單位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并將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及時報送公司環境保護生產部門。
3.6員工工作職責
3.6.1在班組長領導下,落實本班組日常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環保管理的監督和指導。
3.6.2積極參加本班組職工學習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不斷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3.6.3看好管轄范圍內環境保護設施和主體裝置同步運行。生產操作人員精心調控,嚴格控制工藝指標,不得亂排亂放而造成超標排放和環境污染事故;督促設備檢修人員做好設備和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維護保養,防止所管理設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3.6.4參加本班組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13.3采購部門負責按各責任單位制訂的采購計劃及時采購勞防用品和保健品,負責所采購的勞防用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負責供應商具有勞防用品生產資格,選用"三證"(生產許可證、安全鑒定證、產品合格證)齊全的勞動防護用品。